有期限。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(2023修正)第二百五十条规定:
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,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
起算规则分三种情形:前款规定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- 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的: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
- 分期履行的: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;
- 未规定履行期间的: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- 这二年期间可以中止、中断,规则参照诉讼时效的中止、中断规定;
- 如果因超期导致案件被“终本”(终结本次执行程序),之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,可以申请恢复执行,且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;
- 民间常说的“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”,就是指胜诉后若长期不申请执行,可能丧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实现权利的机会。

